信息汇编

文章来源:发表时间:2019-12-17 11:31:50点击次数: 2122


【编者按】

目前,距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 革的总体目标时间节点2020年越来越近,在我省改革政策落 定之前,相关地勘单位的改革举措定会引起广大职工的高度 关切。近期,《湖北地质信息》(2019年第12期)刊载了山东 等9个省(区、市)地勘单位改革进展情况,本期《信息汇 编》将此文进行转载。希望队属单位、机关科室参考学习, 保持清醒认识,在局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做好各项工作, 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行稳致远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截止2018年底,全国属地化管理地勘单位,完成事业单 位分类的有25个省(区、市),云南、四川、甘肃等3省部分 地勘单位完成分类,内蒙古暂缓分类,吉林、江苏2个省尚 未完成分类。各省(区、市)地矿(勘、质)局已完成分类 的495家地勘单位中,公益类单位占总数的88%,生产经营类 单位占总数的12%;公益一类比例为29%,公益二类为59%, 公益一类占比超过50%的有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浙江和宁夏武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等6地,公益二类占比超过50%的有山西、黑龙江、福建、山 东、湖南、湖北等18个省(区、市),陕西、辽宁两省地勘 单位整体转企。

二、山东:探索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2016年8月,山东省政府提出将地矿局和煤田地质局2个 部门所属69家企业分别整合组建为地矿集团和泰山地勘集 团两个省管一级企业,其产权划入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 事会。2017年5月,地矿集团和泰山地勘集团揭牌成立。2017 年,地矿集团主营业务收入34.67亿元,同比增长16.69%, 泰山地勘集团全年完成到账经营收入8.92亿元,上缴税费 1.24亿元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

山东省是继陕西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在地质勘查行业进行 事企分开运行的省份。但是与陕西不同,山东省组建两大集 团后,依然保留了地矿局和煤田地质局。其改革特点有:一 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,实现事企分开,实施统一 监管后,除省国资委及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,地 勘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,不再以各种 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。二是以制度化、规范 化为核心,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如将国有资本划转充实 社保基金,实现股权多元化;配齐“三会一层”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。

(三)面临的问题一是企业人员回流事业单位,在“事转企”人员的安排上,山东设置了三年过渡期,过渡期后,尊重本人意愿自主选择,愿意回事业单位的,由原主管部门统一有序安置。据调查,过渡期后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都将选择回事业单位,企业面临严重的人才流失。二是薪酬内部公平性失衡,主要是过渡期内,新组建的两大集团仍然存在事业、企业两种分配制度。 

三、云南:以“企业集团”完成事企分离的改革目标 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2008年,云南省地质调查局成立,为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的副厅级事业单位,也是全国首支省级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 队伍。2014年,云南地矿局纳入分类范围的27个局属单位中, 局机关等7个单位划入生产经营类,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划入 公益二类,一队等19个单位暂定划入公益二类;云南有色局 16个局属单位中,局机关等11个单位划入公益二类,勘测院 等4个单位划入生产经营类,地研所暂定公益二类;云南煤 田局6个局属单位,全部划入公益二类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

一是以“企业集团”完成事企分离的改革目标,云南地 矿局是全国地勘单位分类改革中,唯一将局机关划为生产经营类的单位,其初步设想是打造现代化企业集团;有色局设想是以原云南有色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,重组、整合局属单位,形成集团化经营、专业化运作的企业集团。二是以“公益服务”打造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,重点是做实做强云南省地调局。 

(三)面临的问题

一是混合经营管理,事企并轨运行,事业不优、企业不 强的特点较为明显。二是公益职能不清,项目支撑不稳,主 要指云南省地调局的事业职能彰显和保障不够。三是历史问 题较多,发展动力不足。

 四、山西:在协调发展中找准自身定位 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山西省是中央确定的5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省份之 一,从2009年正式启动分类改革试点工作。按照要求,山西 地勘局和山西煤炭地质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山西 地勘局的20个单位中,局机关为公益一类,17个单位为公益 二类,后勤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未完成分类;煤炭地质局除 局机关为公益一类外,下属9个单位均为公益二类,后勤服 务中心和培训中心未完成分类。目前,分类改革的后续配套 政策及细化措施尚未出台,绝大部分地勘队伍维持原有的运 行机制与管理方式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

一是改革政策的不确定性。多数地勘单位在事企分离等 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仍然处在政策的迷茫期、发展的思考期、 定位的调整期的三期叠加中。二是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。部 分地勘单位立足自身实际,不断深化内部改革,在转换经营 机制、激发活力方面进行积极探索,如煤炭地质局借助省政 府支持该局抢险救援工作的契机,将局属114 勘查院金地资 源勘查公司列为改革试点单位,尝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打 造新型市场主体,实现事企分开,提质增效。

(三)面临的问题

一是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。二是地 质勘查服务产品单一,难以适应政府购买服务需要。 五、福建:坚持以改革促转型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2015年,福建省批复地矿局、煤田局分类改革工作,其 中地矿局局机关、省地调院、地质测试中心为公益一类,其 它14个局属单位为公益二类;煤田局局机关为公益一类,所 属6个地勘单位为公益二类。目前,福建省地勘单位事企分 离工作正在推进,从2018年8月起,省直地勘单位的经营性 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重点在转型发展上下功夫,为福建生态省建设、城乡规划、海洋蓝色经济发展、农业生产、防灾减灾等提供重要的 地质科技支撑。

(三)面临的问题

业务承担难、技术创新难、招贤聚才难、公益职能弱。

 六、宁夏:强化公益职能助力经济发展 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2015年12月,宁夏地质局完成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总 体确定了公益服务职能。宁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宁 夏地质局,事业编制规模由2377名压缩为1370名,局机关及 地质调查院等9家单位为公益一类,宁夏地质工程院和矿产 地质勘查院为公益二类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

一是职能转变,事业职能由地质找矿转向资源保障与环境保护并重。二是明确定位,确定公益一类单位以“三性”地质工作为主,全额保障事业经费不减少,建精建强建实队伍,提高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;公益二类单位的发展定位是加强能力建设,拓宽市场服务领域。 

(三)面临的问题

一是地勘经济下滑,影响地勘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;二 是公益性职能发挥不充分,如该局承担的抗旱打井、地灾治 理、城市地质、农业地质、旅游地质等工作,多以社会服务 项目的形式开展,并不是履行地方政府经常性公益服务职能, 难以保障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持续性、长期性和稳定性。

七、青海:分类改革平稳有序 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青海国有地勘单位分类工作于2018年7月完成,由原省国 土资源厅制订方案,统一协调组织。根据实际情况,将地质 调查局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、核工 业地质局、环境地质勘查局等5个局的局机关划为公益一类, 各局属单位均为公益二类,并一定程度压缩了事业编制数量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

一是国土资源厅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稳妥推进是分类改革 的基础。二是地勘单位队伍较为稳定,各方满意度高。

(三)面临的问题

主要存在发展不平衡、思想创新不足、生态环境等领域地质工作起步晚、公益性地质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。 

八、辽宁:整体转企遇到较大阻力 

(一)改革推进情况

辽宁省地勘单位分类改革实行整体转企。2016年1月,辽 宁省政府在工作报告提出“着力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成为市 场主体,继续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”;6月18日,省政 府召开关于组建省属企业集团启动工作会议,宣布由省地质 矿产勘查局、东北煤田地质局、省有色地质局、省核工业地 质局、省治金地质勘查局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及所属企事业 单位合并组建地矿集团;12月23日,地矿集团完成了工商注册,注册资金50亿元。该集团按照集团化发展、专业化经营 的原则,按地质、能源工程、矿业、多种经营五大产业,组 建了地质公司、能源地质公司、建设工程公司、矿业公司和 实业公司等5家专业化公司,原在编在职人员全部划转到企 业,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实施劳动用工备案,不再按事业单 位人员管理。

(二)改革主要特点

此次转企改革由省政府主导,是政府推动下地勘单位的被动改制,力度大、时间短、要求高,与其他省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渐进式推进方式有较大差异。 

(三)面临的问题

整合转企改革后,新旧管理体制的冲突、员工思想转变 程度、转企支持政策力度等多种因素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: 一是政策性差异导致转企过程中遇到较大的阻力。二是人员 结构的大幅变动对企业短期发展有一定的影响。三是转企转 型期出现的部分问题。四是补丁政策多,职工满意度低

九、黑龙江:持续推进整合精简 

2018年12月,地矿局由省政府管理转为省自然资源厅管 理,局机关原有12个部门整合为10个,原有15个局属单位变 更整合为11个。2019年10月,有色地勘局、煤田地质局、煤 田地质勘察院等3家单位所属含机关在内的19个事业单位全 部转隶地矿局,通过撤销、整合、保留并压缩机构编制等途径,减少机构编制近1/4。 2019年10月下旬,地勘单位改革机构重建筹备组召开第一次会议,要求抓好当前急需开展的六项重点工作:一是企 业脱钩工作,要在10月底前提交地矿集团组建实施方案。二 是政策争取和信访稳定工作。三是预算编制工作。四是“三 定”方案起草工作,要充分考虑队伍稳定和长远发展,积极 做好政策争取工作,研究谋划新组建机构“三定方案”。五 是调查摸底工作。六是撤并整合工作。

十、湖南:出台地勘单位改革总体方案 

2019年7月3 日,湖南省地矿局、有色地勘局、核工业地 质局、煤田地质局4 家局级单位整合,重组为湖南省地质院。 2019年9月24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湖南省地勘 单位改革总体方案》,从总体要求、改革范围、总体安排、 改革步骤、相关政策、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地勘单位改革作出 了部署和安排,其主要内容包括:

(一)基本原则:一是坚持政事分开、事企分开。二是 坚持精简效能、提升质量。三是坚持统筹兼顾、稳妥推进。

(二)改革范围:省地矿局、核工业地质局、有色地质 勘查局、煤田地质局局机关及其所属全部单位。

(三)总体安排:一是落实中央编办批复,将4家地勘局 合并为省地质院,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。二是根 据地调、地勘、地灾、地环等公益性职能,在省地质院下设若干研究所(中心)。三是根据地勘职能和市州现有情况, 设若干地质大队(中心)。四是将所有院所队(中心)的辅 业全部剥离,组建一个企业(或企业集团),暂由省地质院 代管,条件成熟时再依法明确管理关系。

(四)改革步骤:一是2019年9月底前,明确改革总体方 案。二是2019年底前,制定改革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。三是 2020年底前,做好改革实施推进工作,完成改革任务。

(五)支持政策:一是在财政投入上,基本支出按照事 业在职在编人数和预算定额标准予以保障,项目支出根据事 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。二是在人员安置上,对院所队科学核 定编制,实行总量控制,富余人员逐年自然消化,按照自愿 原则,鼓励现有职工去企业,实行“老人老办法”。三是在 遗留问题处理上,纳入本次改革统筹研究解决。四是在土地、 矿权、税收、资产处置等方面,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和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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